函轉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 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3點、第5點及附表,並自106年1月1 日生效,請 查照。
函轉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
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3點、第5點及附表,並自106年1月1
日生效,請 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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