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施行後,原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,得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時效計算事宜。

主旨: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施行後
,原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,得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
用之時效計算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26日臺教人(四)字第1070192828A號
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前揭原函1份。